同雪网 SkiChinese.com 北美滑雪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Login

免注册即享有会员功能

搜索
查看: 7103|回复: 2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鱼翅,又一项歧视性法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4 22:31: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好一个牌坊
沙发
发表于 2011-10-15 06:4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 JamesBond 的帖子

有何高见?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9:25:51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10-18 08:12:29 | 只看该作者


美国人也捕鲸的。。。
5#
发表于 2011-10-18 13:39: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onicwithtails 于 2011-10-19 10:35 编辑

1. 你的假想敌“犯错”,不代表你也有理由“犯错”,这个对比没有意义。
2. 少量捕猎和大规模捕猎有质的区别。

“关键不在于鱼翅是否好吃,鲨鱼是否濒危”
鲨鱼是否濒危不关键??你那一点点自说自话的民族自尊感真的比几百万条鲨鱼的命重要?鲨鱼对控制海洋的生态平衡非常重要,所以这里的意义还远远大于它们自己的生命。

少数族裔的饮食习惯如果严重影响了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难道就动不得?改不得?

非洲有些少数族裔有吃人的习惯,so what?应该立法保护这个习惯?

点评

我认为我说的才是重点。我觉得你应该认识到,你自己不但是个中国人,首先还是个地球人。保护生态平衡符合你的最大利益,所谓歧视根本就是浮云  发表于 2011-10-18 14:46
抓错重点。  发表于 2011-10-18 14:35
6#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0:01: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mesBond 于 2011-10-18 21:25 编辑

鱼翅该不该吃,我个人认为不吃为好。

从动物保护的角度讲,该不该保护动物,该!

但是从立法的角度讲,就不应该是这样的,要禁止就要禁止这一类的行为,而不是单一行为。开车时禁用手持电子设备,不仅仅是手机。 别的不多说,就是这鹅肝怎么来的就够恶心的,故意的人为的把鹅或者鸭强迫喂食造成比正常肝大十倍的脂肪肝,然后再吃。 觉得人类这种行为是可以宽容的吗? 是善良的吗? 可以纵容的吗? 就因为鹅或鸭不是在食物链的顶端? 人得脂肪肝会怎么我就不说了。

想了解多点吗?看完后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不和这鹅肝一起禁止?

请看:





为什么不和这鹅肝一起禁止? 给我一个理由。
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0:04: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mesBond 于 2011-10-18 21:36 编辑

为什么不和这鹅肝一起禁止? 给我一个理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Ozws-u4xb0&feature=related


Global Action Network, in collaboration with Farm Sanctuary, has released horrific video footage of Canada's largest foie gras producer -- Elevages Perigord. Using hidden camera equipment, our investigator filmed as workers pulled heads off of live ducks; smashed ducks into floors and walls; and punched and kicked the terrified birds. Go to ww.gan.ca for more.

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0:28:54 | 只看该作者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0:36: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mesBond 于 2011-10-18 21:51 编辑






10#
发表于 2011-10-18 20:53:44 | 只看该作者
牌坊总的一个一个的立   立的多了形成了规模你就不会觉得歧视了

点评

说的对。 也就麻木了。 也就觉得。。。  发表于 2011-10-18 20:5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kiChinese  

GMT-5, 2026-6-18 04:38 , Processed in 0.081328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