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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no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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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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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08: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命是脆弱的,是短暫的。但當生命終結時,希望能遺留給後人的是美好的回憶,而不是沈重的負擔。

上週的一場車禍,不幸地結束了一對年輕夫妻的短暫生命。這對夫妻來自天津及上海,因緣份我們由鄰居相識交往而成為好友。這幾天老婆和我全力協助他們從大陸趕來的親友們辦理後事,才深深地了解到WILL的重要性。

朋友生前未立WILL,遺孤因尚未成年且無法定監護人,以致於遺孤及其親友均無法動用已遭凍結的遺產。必需先通過律師申請再經法院裁定法定監護人,遺產管理人後,再由法院裁定遺產分配方式(已故朋友的雙方的父母子女及所有兄弟姐妹均有一定比例)。待整個過程走完,少則半年多則兩年三年,遺產才能解凍分配。

目前單就朋友的喪葬及律師費用就已經接近四萬元,未及還有很多必需費用及遺孤的生活照顧等問題,想起來就令人髮指。但朋友若生前立有WILL,這一切就單純多了。

我們來加拿大已超過二十年,也從未立下WILL。昨天終於在律師樓完成了WILL。建議尚未立WILL的同雪們(尤其尚有未成年兒女者)審慎考慮之。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9-19 19: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是否已經大了,是否可以獨立生活,並不重要。但在加拿大若孩子未滿十八歲就是未成年,就不可能自主選擇,而需耍由法院來裁完孩子的監護權。

舉個例子吧!若一離婚的單親媽媽不幸走了,但留下一未成年孩子。即使這孩子極度不喜歡(甚至於痛恨)那離開已久的父親,而想要跟他所喜歡的阿姨生活。假若沒有WILL,依据律師經驗,法院幾乎是百分之一百將孩子的監護權裁定給那離開已久的父親。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22: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Jeffzhang 发表于 2012-9-20 17:25
那天看了这贴就觉得那不对,后来想想是life insurance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life insurance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

Life insurance 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但這幾天從律師那裡知道,未成年孩子即使是受益人也需等到十八歲時才能拿到保險理賠。在孩子未成年期間即使是法定監護人也無權動用。

法定監護人是可以試著向family court申請動用這筆保險理賠作為孩子生活費用,但通常法庭都會拒絕。因為之前法庭在替這孩子選擇法定監護人時,已經審核過這法定監護人應該有足夠能力養育這孩子。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9-23 21: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Bingster 发表于 2012-9-23 19:24
雪人兄,如果没有WILL,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我是想知道加拿大的 Default 财产分配方案。 ...


如果没有WILL,我不知道加拿大是否有所謂的 Default 遺產分配方案。

但就這一個案,我知道的是雙方的父母、及所有兄弟姐妹、所有子女、及所有前夫前妻之子女都有份。其分配比例必需由法庭裁定。

搞不懂你為什麼想知道加拿大的 Default 遺產分配方案。我們在律師那兒可不敢多問,那可是一個小時450加元的收費,多問幾句就可以再去一趟大白了。

但若立有WILL,則可指定任何一人或多人為遺產繼承人(即使是完全無血緣關係之人)。就這麼樣簡單。
5#
 楼主| 发表于 2012-9-23 23: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加拿大法律與澳大利亞(New South Wales)是否相同。我不懂法律也沒興趣研究它。

我知道我的WILL會是依照我指定的formula分配我所遺留下來的asset,而不是依照那所謂的default asset division formula。

我朋友的這次經歷讓我深深體驗到因未列WILL而留給後人的各種複雜問題,既勞神又費時更破財。若他們立有WILL,單單律師費這一項所節省的費用,就足夠飛到阿拉斯加玩幾趟heli ski還有得剩。我寧可花在heli ski上,而不想留給律師爺。
6#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08: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在此呼籲尚未立WILL的同雪們(尤其尚有未成年兒女者)審慎考慮之,至於WILL的內含我無權也不會作任何建議。

点评

雪人,多保重。曾经经历过一段送走朋友的时光,把自己搞得身心俱疲。昏昏地睡了一个月,才醒过来。  发表于 2012-9-24 09:08
7#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1: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發展至今已逾兩個月,但因當事人雙方的家屬親友都各懷心機明爭喑斗,僅單就遺產管理人一事就無法達成共識。遺產解凍分配那更是遙遙無期了。

金錢可以是萬能的,但也可以是萬惡的。唉!

整個事件唯一的過失就只是當事人未在生前立下will。唉!
8#
 楼主| 发表于 2016-4-28 15: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幾天看到很多 Prince 的新聞,但我最感意外的是他居然未立 Will。可以預見的是他那身後的三億以上美金遺產一定會在法庭上被相關人仕爭得死去活來。

我這個朋友那少之又少(只有幾萬)的遺產就被兩個家族在法庭上爭了近四年尚未有結果。等到那天法庭宣判時,拿到的所謂遺產可能連付給雙方的律師費用都不夠。我這個朋友的妹妹已經完全不抱希望,現在爭的只是一口氣罷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16-5-5 08: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謝鬧嗎關心。

兩年前孩子已隨著她阿姨一家遷回多倫多,去年也已進了大學。

幸好孩子有個好阿姨,否則會蠻淒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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